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
“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
(资料图片)
专项核查意见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森霸
传感”)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朱唯、潘建新、林荣祥、
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无锡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8 名交
易对方持有的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67.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受森霸
传感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之“1-11 上市公司重组前业
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进行了专项核查,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
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出具了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森霸传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释义相同。具体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
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森霸传感公开披露文件,取得了森霸传感提供的材料,
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查询平台(网址: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以及深交所网站“承诺
事项及履行情况”版块(网址:http://www.szse.cn/disclosure/supervision/promise/
index.html),对森霸传感及相关承诺方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自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
市公司及相关承诺方作出的主要公开承诺(不包括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
及履行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件一所示。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上市公司
相关承诺方存在以下违反承诺的情形:
根据森霸传感 2021 年 5 月 10 日作出《关于股东因操作失误违规减持公司
股份及致歉的公告》,2021 年 4 月 30 日,森霸传感股东赣州群拓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曾用名:来宾群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群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群拓投资”)因操作失误,超额减持所持有的森霸传感股份 36,350 股,
占森霸传感总股本的 0.0303%。经独立财务顾问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彼时群拓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身份
原为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卸任,2021
年 4 月 12 日被选举/聘任为上市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原为上市公司监事,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任期届满离任
原为上市公司监事,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任期届满离任
原为上市公司监事,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任期届满离任
合计 74.1739 100%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群拓投资持有森霸传感的股份数量为 1,104,999
股,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群拓投资 2021 年可减持所持有的森霸传感股份
数量不超过 276,249 股。2021 年 1 月 14 日,群拓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森霸传感 140,100 股股份,2021 年 4 月,群拓投资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森霸传感 172,500 股股份,与 2021 年 1 月减持股份数量合计 312,600 股,
超过 276,249 股。鉴于封睿、胡旭东、芦云鹏、张殿德均为上市公司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在本人于公司担任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因此,封睿、胡旭东、芦云鹏、张殿德 2021 年通过群拓投资
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超过 25%违反了其已作出的承诺。
鉴于胡旭东、芦云鹏、张殿德均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在本人
于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因此,胡旭东、芦云鹏、张殿德在 2021 年 4 月 12 日离任监
事职务后通过群拓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森霸传感股份违反了其已作出的承诺。
森霸传感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就上述违规减持及违反承诺作出《关于股
东因操作失误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向投资者致歉。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材料、公开披露的公告及上市公司确认,并经独立财
务顾问登录深交所网站查阅上市公司及相关承诺方“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
“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等信息,以及登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中
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网站以及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截至
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前述森霸传感已公告的离任监事违反承诺情形外,
上市公司及相关承诺方作出的主要公开承诺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情形;除正在
履行中的承诺外,上市公司及相关承诺方作出的主要公开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
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
外担保等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一)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
情形
(1)取得并查阅上市公司 2020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2)查阅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等公告文件;
(3)取得并查阅上市公司《资金管理规范》等内部控制制度;
(4)取得并查阅上市公司所有关联方往来明细,与账面进行核对,检查往
来款项的内容和性质,对其发生额进行分析,确认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
(5)查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检查对外担
保信息披露情况;
(6)登录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主管机关网站查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
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
(1)对违规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
根据森霸传感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21696 号)、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2166 号)、2022 年度
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2696 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1]21696-2 号)、《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
业字[2022]22166-2 号)、《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3]22696-2 号),以及
森霸传感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独立财务顾问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深交所网
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森霸传感最近三年不存在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2)对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
根据森霸传感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21696 号)、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2166 号)、2022 年度
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2696 号),以及森霸传感最近三年披露的监事会工
作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公告,森霸传感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并经独立财
务顾问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深交所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
网站查询,森霸传感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的情
形,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
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
查等情形
(1)查阅了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文件,查阅了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
( 2 )查 询 中 国 证 监 会“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 网 址 : 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 ) 、 中 国 证 监 会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 ) 、 上 交 所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se.com.cn)、深交 所 网 站 ( 网 址 :http://www.szse.cn)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址 :http://www.gsxt.goc.cn)、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网 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chengxinwenhua/chengxindajiatan/)。
根据森霸传感行政处罚决定书(社市监罚字[2020]141 号),森霸传感因在官
网产品宣传介绍中使用无效专利,被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并处罚款 2,000 元。根据森霸传感的书面确认及提供的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
据,森霸传感已对违规情形进行整改并向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前述罚款。
根据森霸传感最近三年的公开披露的公告文件、森霸传感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森霸传感、森霸传感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独立财务
顾问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证监会网站、
深交所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进行核查,截至本专项核
查意见出具日,除前述已披露的行政处罚外,森霸传感、森霸传感的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亦不
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
情形。
三、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
交易、虚构利润,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
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
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
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一)关于“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
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
(1)查阅了森霸传感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公告,并查阅了审
计机 构 对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的《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1]21696 号、天职业字[2022]22166 号、天职业字[2023]22696 号);
(2)了解上市公司收入成本确认政策等;
(3)核查了最近三年的重大交易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森霸传感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森霸传感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991.11 31,134.91 34,449.70
其中:营业收入 24,991.11 31,134.91 34,449.70
二、营业总成本 20,959.56 20,843.24 18,462.88
其中:营业成本 15,565.08 15,657.46 14,093.6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7.59 260.42 350.00
销售费用 1,854.54 1,201.30 1,096.74
管理费用 2,271.70 2,429.79 1,761.79
研发费用 1,444.98 1,309.83 1,207.83
财务费用 -414.34 -15.56 -47.14
其中:利息费用 98.95 55.24 -
利息收入 124.29 139.76 225.73
三、其他经营收益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40 1,742.97 1,133.38
投资收益 795.38 2,269.76 1,262.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30.22 -16.42 -
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0.44 3.99 1.23
资产减值损失 -59.78 -39.18 -43.00
信用减值损失 -39.31 -14.37 -18.25
其他收益 184.21 296.88 556.17
四、营业利润 4,909.21 14,551.72 18,879.08
加:营业外收入 47.22 50.78 62.95
减:营业外支出 33.27 15.71 144.46
五、利润总额 4,923.16 14,586.79 18,797.56
减:所得税费用 625.11 2,029.20 2,671.73
六、净利润 4,298.05 12,557.59 16,125.8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4,298.05 12,557.59 16,125.83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8.05 12,557.59 16,125.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615.92 9.001.88 14,058.32
最近三年,森霸传感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4,449.70 万元、31,134.91 万元及
主要系 2022 年度,受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终端需求减少,市场竞争加剧,
使得销量及价格同时下降,森霸传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出现一定幅度下滑。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未发现森霸传感最近三年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的情形、未发现森霸传感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关于“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说明
(1)查阅了森霸传感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公告,并查阅了审
计机构对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21696 号、天职业字[2022]22166 号、天职业字[2023]22696 号);
(2)查阅了森霸传感相关关联事项公告、董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
了解和分析了森霸传感关联方情况等。
最近三年,森霸传感不存在通过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森霸传感最近三年不存在通过关联方利益输
送的情况。
(三)关于“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
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1)查阅了森霸传感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公告,并查阅了审
计机构对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21696 号、天职业字[2022]22166 号、天职业字[2023]22696 号)中有关会
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查阅了森霸传感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董事会决议
及独立董事意见,了解并分析了森霸传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的
原因等。
(1)2020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对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审议通过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1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对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
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第四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2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对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规定。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
会审议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近三年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最近三年未发生其
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
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等对上市公司进行
“大洗澡”的情形。
(四)应收款项、存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查阅了森霸传感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公告,并查阅了审计机
构对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21696 号、天职业字[2022]22166 号、天职业字[2023]22696 号)中有关有
关应收款项、存货和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了解并分析了上市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及执行情况。
森霸传感制定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按
照既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森霸传感最近三年资产减值损失情
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 -229,158.28 -9,610.33 -142,798.85
其他应收款 -163,922.57 -134,098.03 -39,742.92
存货 -597,809.25 -391,818.74 -429,982.22
商誉 - -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森霸传感最近三年应收款项、存货及合同履约
成本均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三年内无大额计
提的情形,近三年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减值测试和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四、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估值)作价情况(如有),相关评估
(估值)方法、评估(估值)假设、评估(估值)参数预测是否合
理,是否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等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系由森霸传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拟置出资产情形。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
署页)
财务顾问协办
人: 陈妹 耿凡 刘先治
财务顾问主办
人: 徐子涛 张婧 胡新红
投资银行部门负责
人: 杨锦雄
内部核查机构负责
人: 高瑾妮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一:森霸传感及相关承诺方作出的主要公开承诺(不包括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单福林、单瑞芳、单森林、单
颖、刘欣、马桂林、孙玉珍、 自森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森霸股份 2017- 2020-
已履行完毕
王华、吴海军、袁萍、张慧、 的股份,也不要求森霸股份回购本人间接所持有的该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09-15 09-14
张卫东、张豫、郑国恩
单森林、张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于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单森林、张慧、刘欣、张文 慧 、 封 睿正 在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斌、徐波、刘志宏、张凯、芦 2017- 任职 履 行 中 ,其 余
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云鹏、张殿德、胡旭东、封 09-15 期间 人 员 已 履行 完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睿、张金鑫 毕 , 存 在违 反
份。
承诺情形
鹏威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鹏威”)、深圳
市辰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自森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森霸股份 2017- 2020-
已履行完毕
简称“辰星投资”)、深圳市盈贝 的股份,也不要求森霸股份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09-15 09-14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盈贝”)
自森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森霸股份
的股份,也不要求森霸股份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森霸股份股东大会公开
股份限售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森霸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森霸股份
承诺 2017- 2019-
群拓投资 直接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而给森霸股份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依法弥补完森霸股份、投资者的损 已履行完毕
失为止。
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自森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森霸股份
的股份,也不要求森霸股份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企业将在森霸股份股东大会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森霸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由森霸股份
天津嘉慧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017- 2018-
直接用于赔偿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而给森霸股份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企业依法弥补完森霸股份、投资者的损 已履行完毕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慧诚”) 09-15 09-14
失为止。
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封睿、胡旭东、芦云鹏、张殿 自森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森 2017- 2019-
已履行完毕
德 霸股份的股份,也不要求森霸股份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09-15 09-14
在刘欣于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马桂林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刘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已履行完毕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刘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本人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2017-
郑国恩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 09-15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在不影响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的前提下,本公司/本人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森霸股份的部分股票。其中,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
司/本人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本公司/本 部分
人在转让所持森霸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森霸股份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长 长 期 部 分正 常
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期、
单森林、单颖、香港鹏威、辰 2017- 履行中、至
本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本人将在森霸股 部分
星投资(注) 09-15 2022-09-14 部
份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森霸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应得的 至
分已履行完毕
现金分红由森霸股份直接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森霸股份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本人依法 2022-
弥补完森霸股份、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09-14
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
股份减持 律法规或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承诺 本公司作为持有森霸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森霸股份的部分股票。其中,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
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本公司在转让所 部分
持森霸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森霸股份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 长
长 期 部 分正 常
行信息披露义务。 期、
深圳盈贝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森霸股份股东大会公开 部分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森霸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森霸股份 至 分已履行完毕
直接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而给森霸股份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依法弥补完森霸股份、投资者的损 2022-
失为止。 09-14
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均未生产、开发、销售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
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
关于同业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2017-
竞争的承 单森林、单颖 长期 正常履行中
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09-15
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与
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森霸股份经
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森霸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
本人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下列措施: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津贴或获得股东分红(本人控制的企业),同时本人间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
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如因此
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均未生产、开发、销售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生产、开发、销售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企业。
香港鹏威、辰星投资(注)、深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 2017-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圳盈贝 司将不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森霸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业务产生 09-15
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
到森霸股份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森霸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
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下列措施:本公司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
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本公司
因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森霸股份所有,如因此给森霸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及时、足额赔偿森霸股份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森霸股份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森霸股份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公允
进行。
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森霸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 2017-
单森林、单颖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本人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下列措施: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09-15
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关于关联 津贴或获得股东分红(本人控制的企业),同时本人间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
交易的承 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森霸股份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
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
公允进行。
香港鹏威、辰星投资(注)、深 2017-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森霸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圳盈贝 09-15
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下列措施:本公司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
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①本人或本人控制下的企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占用公司资产、资金,或者由公司为本人或本人控制下的企业提供担保的
情形;②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对防止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
关于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制度安排;避免出现占用公司资产、资金,或者由公司为本人或本人控制下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2017-
占用方面 单森林、单颖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形。③上述声明与承诺为不可撤销之事项,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若本人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下列 09-15
的承诺
措施: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获得股东分红(本人控制的企业),同
时本人间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占用公司资产、资金,或者由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提
供担保的情形;②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对防止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者转移
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制度安排;避免出现占用公司资产、资金,或者由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香港鹏威、辰星投资(注) 提供担保的情形。③上述声明与承诺为不可撤销之事项,本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已作出的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承诺,将采取下列措施:本公司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承诺在受让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 万元财产份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额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已履行完毕
募集资金 06-06 06-30
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使用承诺
公司承诺在分期出资期间及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2018- 2019-
森霸股份 已履行完毕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01-22 12-31
①如应政府有权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社保、住房公积金、环保、税务、海关、商务、外汇、质监、国土、房产、
安监、城乡规划等)要求或根据其决定,森霸股份因未依法经营需要补缴相关费用,或者森霸股份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有权部门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本人愿意在无需森霸股份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金钱赔付义务和
责任。②通过促使本人控制下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保证和促使森霸股份依法经营。③本人将忠实履 2017-
单森林、单颖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下列措施: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09-15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发行
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获得股东分红(本人控制的企业),同时本人间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
合规经营
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承诺
①如应政府有权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社保、住房公积金、环保、税务、海关、商务、外汇、质监、国土、房产、
安监、城乡规划等)要求或根据其决定,森霸股份因未依法经营需要补缴相关费用,或者森霸股份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有权部门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本公司愿意在无需森霸股份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金钱赔付义务
香港鹏威、辰星投资(注) 和责任。②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保证和促使森霸股份依法经营。③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公司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下列措施:本公司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
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
相关事宜,公司制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稳定股价 2017- 2020-
森霸股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已履行完毕
承诺 09-15 09-14
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则公司应按本预案启
动稳定股价措施。(各项稳定股价措施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
间,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风险。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将履行以下措施:(一)加强
募集资金运营管理,实现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竞
填补被摊
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 2017-
薄即期回 森霸股份 长期 正常履行中
现预期收益。同时,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 09-15
报承诺
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效益。(二)科学实施成本、费用管理,提升利润
水平。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内控管
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管理层薪酬计提、发放的审议披露程序,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
不断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投资价值。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
章程(草案)》、《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报机
制,并制定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条款。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包括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
股利分配,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及分配的监督,不断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发行人提醒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签署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并就此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
述措施和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如本人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
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
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
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而获得收益的,将归公司所有;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 10 个交
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在股
份回购方案经批准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7-
森霸股份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公司章程》执行。 09-15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关于购回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股份及赔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会同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
偿投资者
损失承诺
施。股份购回方案经批准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提请发行人予以公告。本人将以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购回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执行。若购
单森林、单颖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督促发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行人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若本人违反相关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会同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
后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购回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购回措
施。股份购回方案经批准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购回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2017-
香港鹏威、辰星投资(注)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09-15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若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承诺采
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单森林、封睿、胡旭东、刘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欣、刘志宏、芦云鹏、徐波、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17-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张殿德、张慧、张金鑫、张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09-15
凯、张文斌 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津贴(如有)或获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如有),直至本
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森霸股份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
单森林、单颖 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前,本人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或获得股东分 长期 正常履行中
红,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
须转股的情形除外),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香港鹏威、辰星投资(注)、群 2017-
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前,本企业停止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直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拓投资、深圳盈贝、嘉慧诚 09-15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直至本企业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单森林、单颖、封睿、胡旭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
东、刘欣、刘志宏、芦云鹏、 2017-
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前,本人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如有)、津贴(如有)或获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徐波、张殿德、张慧、张金 09-15
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
鑫、张凯、张文斌、郑国恩
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1)自元努科技(即辰星投资,辰星投资于 2021 年 2 月更名为赣州辰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于 2021 年 8 月更名为上海
元努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森霸传感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严格遵守元努科技及
本人在森霸传感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2)自元努科技所持森霸传感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
其他承诺 单森林、单颖 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相关主体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
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如未能履行承诺,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有森霸股份的股份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质
押、冻结及其他依法不得转让或限制转让的情况。②本公司/本人确认上述为真实有效陈述,不存在任何虚假或遗漏情
单森林、单颖、香港鹏威、辰
形;如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情形,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森霸股份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森霸股份 2017-
其他承诺 星投资(注)、群拓投资、深圳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确认虚假陈述之日起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森霸股份直接用于赔偿因 09-15
盈贝、嘉慧诚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虚假陈述而给森霸股份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依法弥补完森霸股份、投资
者的损失为止。
注:2021 年 8 月,辰星投资注销,其持有的森霸传感股份登记至其股东单森林、单颖名下,单森林、单颖承接辰星投资原有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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