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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一年度各地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进以工代赈工作情况,近日,福建省财政下达奖励资金,对成效明显的7个设区市给予正向激励。
这7个设区市分别是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地市建设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推动相关地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改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福建省自建立这一激励机制以来,每年按照上一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一定比例,安排奖励资金,以鼓励各地市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目前,这一比例达到20%。(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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