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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期间,一段婆孙插队并与他人发生争执的视频在网络爆火,引发网友热议。经过几天的舆论发酵后,网友议论的焦点从对插队这类行为的谴责上升到针对当事人个人的网暴上。通过自己所谓的“正义”方式去“惩处”当事人,是典型的“以暴制暴”,这让正常的网络批评变了味道。
在这次事件中,除了批评外,部分网友已经做出了逾越法律界限的行为,比如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恶搞P图、侮辱谩骂,甚至将当事人的形象做成表情包、卡通车贴等。面对如此网络暴力行为,再“凶悍”的人也扛不住。可想而知,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会遭遇“社会性死亡”,陷入社交往来被阻断、社会声誉被倾轧的困境。这种批评和谴责已然超出了限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构成了网络暴力。
探究这次网暴行为出现的原因,一方面,“五一”出游热,大家对插队行为深恶痛绝,事件又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导致成为网络热点事件。另一方面,是由于平台监管不力,对于网暴行为反应迟钝,监管慢作为、弱处理,甚至加大流量推波助澜。此外,购物平台较为宽松的审核机制,又纵容了侵犯当事人肖像权的商品上架售卖。这些都导致了网暴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或许很多人认为,不守公德社会秩序破坏者就应该被曝光,就应该遭受唾骂。笔者不赞成这对婆孙的行为,但并不等于赞同将批评扩大到网络暴力范畴。网络审判他人的行为与正常的网络舆论监督有本质的区别。舆论监督是针对社会上某些组织或个人的违法、违纪、违背民意的不良现象及行为,通过报道进行曝光和揭露,抨击时弊、抑恶扬善,以达到对其进行制约的目的,这种批评是有边界的。而网络暴力则更多的是情绪化的情感宣泄,怎么痛快怎么来,网民这种宣泄几乎是无边界的。网暴现象一旦形成,杀伤力巨大,任何个体都显得渺小而无力。对当事人来说,除了要承受应有的法律法规惩罚以外,还要接受汹涌的网络暴力惩罚。更糟糕的是,网络暴力的非理性情绪可能伤及无辜,等事情过后,一地鸡毛,甚至导致惨剧发生。寻亲男孩刘学州被网暴致死、德阳女医生遭网暴后自杀、染发少女郑灵华因网暴自杀……一桩桩由网暴造成的惨剧历历在目,惨痛代价更令人触目惊心。
事实上,网暴行为非但不能止暴,反而会延伸出更多的暴力,牵扯更多的受害者,造成更严重的破坏。以婆孙这两个当事人为例,把他们的形象漫画化、商品化后,不仅当事人的肖像权被侵害,与当事人长相相似的人也可能会受到潜在伤害。一些自媒体将此事件标题起名为“插队婆孙欠X地一个道歉”,令人不免怀疑有为博流量将矛盾引到地域冲突之嫌。而由此引发的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各个方面的讨论,都可能会衍生出与事件毫不相关的网络暴力。
以网络批评、舆论监督之名,行网络暴力之实,是绝对不可取的。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不会缺席舆论监督的权利,但行使权利要文明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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