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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主城区住房保障标准每年按照上一年市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一次,门槛一年比一年低,保障的范围也更大了。”昨天,记者从南通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了解到,我市近日印发2023年《关于调整主城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一季度已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729户。 根据通知,明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收入线由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2510元(含)以下调整为2603元(含)以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收入线由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4010元(含)以下调整为4165元(含)以下;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保障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由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3010元(含)以下调整为3124元(含)以下。 “困难家庭除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外,可自行在市场租赁住房并申请租赁补贴。”南通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分类补贴原则,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20元/月·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17元/月·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11元/月·平方米。记者李慧[编辑:]Copyright @ 2015-2022 起点晚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皖ICP备2022009963号-12 联系邮箱: 39 60 29 14 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