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6
(相关资料图)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公告编号:2022-023)、
份方案的公告》 《艾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977,63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回购最高价格 118.6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82.95 元/股,
回购均价 102.3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00,025,190.2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
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3)。截至本公告
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
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洪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5,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271%。
公司董事程剑涛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2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1928%。
公司监事吴绍夫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90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77,637 股,回购股份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
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 3 年内
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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