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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发布《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2023年度收益的第1次分配。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3月3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3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3月13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3月1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3月13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3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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