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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贵州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发布《关于全省养老机构实行有序开放管理的通知》,明确养老机构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同意,可在加强进出人员健康监测基础上有序开放管理。
通知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全省养老机构按照《贵州省养老机构有序开放管理操作指引》实行有序开放管理。
做好内部分区管理。按要求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室),加强通风消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院内没有阳性病例的,闭环管理区参照流动管理区管理。须开展机构内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所需费用按原渠道由属地财政保障。
加强医疗服务保障。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按照“一院一定点医院”,完善转诊绿色通道机制,合理储备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加强小分子药物的使用培训,确保早发现、早识别、早治疗、早转诊,做到“保健康、防重症、遏病亡”。
提高疫情防控能力。规范人员出入、员工通勤、家属探视和物资管理,防止疫情引入和扩散。做好防疫所需生活、照护、医药等物资供应,按两周需求动态储备。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加强员工的防疫知识、消毒消杀、健康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与演练,全面提高防疫能力,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保护院内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每日执行“零报告”制度。养老机构发现新增阳性人员的,要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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