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企业春节奖励补贴政策
(资料图片)
一、
以“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二、
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
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含)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含)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
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五、
开展“甬上乐业·好企待你”系列招聘活动,强化“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增加直播带岗、远程招聘、线下招聘和赴外招聘会场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需求。对参加市本级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2000元/次的补助。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甬上乐业”宁波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专区免费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向求职者推送匹配岗位。
Copyright @ 2015-2022 起点晚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皖ICP备2022009963号-12 联系邮箱: 39 60 29 14 2@qq.com